关于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初中
转学插班申请的通知
各位家长:
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班额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,学年中段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。考虑到部分家长的特殊情况,以下情况学生可到地段学校申请,学校视本校学位情况处理。
一、申请对象:
1.罗湖户籍在外省、市就读的学生,父母在本学区有合法的住房并实际居住(租房户需租住满一年或以上,且提供无房证明和《内地居民采集表》);
2.深圳其他区户籍在外省、市就读的学生,父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。
(按2018年秋季招生地段划分,实行大学区和共享学区的学校应填报大学区、共享学区若干转学志愿):
二、申请材料(验原件)
1.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、身份证。
2.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《购房合同》(及付款凭证),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(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)。
三、时间、程序及有关要求
1、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学生请于1月11—14日登陆“罗湖教育应用网—学位申请”,进入“公办转学插班网上预申请”系统填写申请信息。
2、网上申请成功的申请学生于1月16日带申请材料到申请学校验证。
3、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申请学生的类别/积分顺序录取。若住房学位已被锁定或地段学校没有学位,服从调剂的教育一科尽量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。若全区没有学位,则不接受转学。
4、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学:(1)市内学校学生。(2)小学、初中毕业年级学生。(3)不属于上述转学申请对象的其他学生。
罗湖区教育局教育一科
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